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F/2017-00301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多伦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林业造林工程的通告
主 题 词 文    号 〔2017〕第5号
主题分类 林业 题材分类 公告公示
生成日期 2017-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多伦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林业造林工程的通告


  2017年县政府拟实施多伦县百万亩碳汇景观经济林工程,工程建设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未实施过造林工程的五荒地及林草间用草地,工程建设将继续采取社会化造林模式,通过招投标形式由中标企业和农民林业合作社进行承包造林,工程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政策。为进一步推动造林工程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7年安排造林任务18.5万亩,其中: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安排造林任务8.5万亩(每亩投资500元),依托造林补贴项目安排造林10万亩(每亩投资200元)。鉴于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和造林补贴项目投资标准不同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两个造林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统筹使用(每种植1亩人工造林项目,必须配套完成1亩造林补贴项目),亩均投资350元。

  二、县内林业合作组织、造林企业及农户均可参与林业工程建设,造林地块由林业合作组织或造林企业与农户自行协商确定。造林地块确定后,由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报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生态资源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造林。

  三、工程建设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实施投招标,造林补贴项目不实施招投标。造林初植密度为74株/亩(其中樟子松59株/亩,糖槭等阔叶乔木15株),株行距为1.5m×6m。为有效降低草原生态破坏程度,禁止机械开沟整地,整地方式全部为人工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60×60×35cm。

  四、工程承包期2年,经验收成活率验收达85%以上为合格,并发放补贴资金。即:种植第1年秋季成活率验收达85%以上的每亩兑付工程款210元,第二年秋季成活率验收达85%以上的每亩兑付工程款140元,两年每亩共兑付工程款350元。第2年雨季补植的苗木不在第二年成活率计算数值内,要延迟到下一年度雨季方可列为成活率。工程建设期2年内,由施工方负责护林防火和抚育等工作。

  具体事宜请咨询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479—4529359。

  特此通告。




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F/2017-00301 机构分类 县政府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信箱地址    




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F/2017-00301 机构分类 县政府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机构地址
电    话 传    真
负 责 人 网站地址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