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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清理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打印〗 〖关闭

〔2017〕8号

 

全县广大居民:

  多伦县政府与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就解除内蒙古多伦湖旅游综合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达成共识,双方依法解除上述协议。为保证相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进行登记确认。请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凭据及时到多伦县相关部门和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同时进行确认登记。如有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原有相应债权或债务有异议,请及时与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沟通解决,如沟通未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一、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登记时间: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

  2、通告发布范围:多伦县广播电视台,多伦县政府门户网站,多伦县政府、多伦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平台。

  3、债务登记部门及地点:

  (1)多伦县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登记水产养殖方面债务(农牧业和生态保护局大楼5楼,联系人:付新泉,电话0479—4822093)。

  (2)多伦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登记房屋、固定资产清欠方面债务(财政审计楼202室,联系人:李彦斌,电话:0479—4527799)

  (3)多伦县交通局项目办负责登记道路施工方面债务(交通局大楼2楼,联系人:周玉明,电话:0479—4529773)

  (4)多伦县交通局海事办负责登记水上项目方面债务(交通局大楼2楼,联系人:杨学龙,电话:0479-4529773)

  (5)多伦县大河口乡负责登记征地补偿款方面债务(大河口乡政府,联系人:李福海,电话:0479-4820211)

  (6)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登记三方协议、用工工资、保险等方面债务(地税局大楼2楼,联系人:梁松林,电话:0479-4529916)

  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多伦县福盛社区北环一路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正,电话:18704799444)

   二、登记债权债务的范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与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业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申报登记凭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人若在本通告写明的期限内未在多伦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内蒙古多伦湖旅游有限公司同时登记,则自本通告期限届满,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追索、追偿的权利。

  特此通告。

 

  多伦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