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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我县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5-07-14〗 〖来源:多伦县广播电视台〗〖作者:〗 〖打印〗 〖关闭
马文学:2015年,自治区卫计委将我县确定为全区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试点县。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县本着依法行政、服务引领、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多伦县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方案》,6月起在全县启动改革工作,作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邀请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夏振华,就实施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后,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解决群众的办证难问题进行解答。
  问:夏局长,你好,请你介绍一下实行生育服务证制度主要有哪些改革内容?
  答: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县,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孩子出生后60天内直接到居住地乡镇政府或社区办理生育登记。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县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我县,但在我县内生育的,可自愿选择登记地。对流动人口、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对申请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实行先审批、后生育政策。再生育的申请受理及初审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复审及发证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问:那么,实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在办理程序上简化了哪些程序。
  答:乡镇计生办在各乡镇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对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实行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全程办理,一站式服务。对申请人情况清楚、材料齐全的,取消调查笔录程序、再生育公示程序,直接发放《生育证》,不再限定《生育证》有效年度。同时,我们全面推行承诺制。对流动人口、再婚家庭等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再生育申请家庭,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受理。同时精简提供材料内容,对曾在多地居住的流动人口,只需提供现居住地的婚育情况证明即可,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在全员人口信息库中能够查询到申请人婚育情况的,不需要再提供婚育证明。实行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对材料齐全、符合生育政策的再生育申请,从受理到发证,区内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人不方便前来办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问:目前我县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如何?
  答:2015年1-6月份我局共受理再生育申请138件,发放生育服务证138本,特别是5月份以后,我县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办证程序,全面推行承诺制,方便了群众办证,受到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