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7-00365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多伦县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多政办发〔2017〕68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题材分类 政府办文件;食品药品
生成日期 2017-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多伦县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区、全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多伦县2017年食药工商质监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排查重点,深挖盲区和死角,着力解决“想不到”、“不知道”的薄弱区域,及时彻底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推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初级食用农产品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对全县地产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简单加工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对瓜果、蔬菜等农产品种植过程进行监管,加大对农药特别是高毒农药的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单位和农户上市前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从源头确保全县地产农产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落实休药期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国家禁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违法经营和使用行为。落实检验检疫制度,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单位和农户、畜禽定点屠宰单位提供畜禽产品上市前的检验检疫服务,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肉蛋奶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品养殖过程监管,指导农户安全使用国家允许的投入品;要为水产品养殖单位和农户、捕捞单位提供水产品上市前的检测服务,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出关。(责任部门:县农牧业和生态保护局)

  (二)食品生产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排查,严查原辅材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产品标识标注、生产记录、成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严厉惩处违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掺假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居民聚集区食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伪劣变质问题食品、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公安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以旅游景点、车站、商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牧区食杂店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方面情况,严厉惩处食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特殊食品、畜禽水产品、进口食品、儿童食品、特殊人群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落实网络食品销售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引导其到规定的场所进行经营活动,对违法经营的小摊贩依法进行处理。督促食品经营者设置“监管公示栏”,接受社会各界的日常监督。(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城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

  (四)餐饮服务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以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养老院、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和旅游景区、牧人之家(农家乐)、小饭桌等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整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假掺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婚宴、生日宴等集体聚餐尤其是农村牧区红白喜事聚餐的食品安全防控工作,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点抓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小饭桌的监管,教育部门负责统计学校周边小饭桌数量,并及时报告县食药工商质监部门,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食堂的统计和摸查工作;负责食堂、旅游景区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民政、住建、交通、旅游部门及时将本行业中的食堂和餐饮单位开办情况上报县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责任部门:县教育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食药工商质监局)

  (五)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在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领域重点整治制假“黑窝点”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无证配制或者超范围配制、擅自添加处方外成分配制制剂等行为。加大特殊药品管理力度,开展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购进、销售的合法性,有效遏制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开展蒙中药市场隐患排查,严查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饮片、制售假劣中药饮片以及染色、人工增重等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县卫计局、食药工商质监局)

  (六)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规范管理,发现并查实存在严重不符合许可要求或者GSP要求的企业,该吊证撤证曝光的要坚决吊证撤证曝光,消除安全隐患。对药品批发企业,配合“两票制”政策的实施,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等,同时针对药品冷链储运、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以及高风险品种的购销渠道进行专项检查。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重点对远程审方系统使用、连锁门店采购、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零售药店,要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销售、药品非法回流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要重点对大中型医院及城乡结合部、农牧区的个体诊所、卫生院的药房库房、储存养护、高风险品种的购销储运进行专项检查。化妆品流通隐患排查要抓住防晒、祛斑(含美白)、染发等化妆品中的高风险品种,集中对批零兼营、大型百货、连锁超市、美容美发店等经营企业,进行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备案文号、批准文号、保质期限等的专项检查,对毒性药品在美容店的非法滥用要坚决打击。(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七)医疗器械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隐患排查,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执行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力度。持续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无菌和植入类、需要冷链运输储存类、计划生育类、角膜接触镜类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强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旗县市(区)以下医疗机构用械情况进行严格排查,推进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三、工作步骤

  县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采取市场巡查、入户宣传、监督抽检、飞行检查、风险监测、明察暗访等手段,对县域内所有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单位、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改、大教育。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15日)

   各责任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各自领域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深入经营单位实行拉网式排查,发放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对食品从业人员面对面讲解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16至7月31日)

   各责任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督促落实到位。对屡查屡犯、屡犯不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县食药安委将进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应移交司法部门的案件予以移交,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单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对重点区域和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者逐一复查。对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药安办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县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县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的各类食品药品声场经营单位和场所,要逐一进行确认登记,对生产经营手续不全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对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单位,要明确安全具体责任人和监管人员。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识别辨析风险和安全等级,逐一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屡查屡犯、屡犯不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坚决防止安全风险隐患演变成事故。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经验教训总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理念。通过食品药品安全讲座、研讨会,以及开辟专栏、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好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形成严密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上传下达,做好12331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加强严格执法。县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和频次,依法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责令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要加大食品快检设备的使用力度,发挥好抽检、快检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威慑,确保全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形势稳中向好。

  (五)加强工作督查和信息报送。县食药安办、党政联合督查室要采取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大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把此次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部门、乡镇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周向县食药安委会办公室(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报送一次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突发性特殊情况于当天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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