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
县信用联社制定的《多伦县金融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多伦县金融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实施方案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多伦县金融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内政发〔2016〕125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加大对贫困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多更好地惠及农牧民,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和精准扶贫要求以及自治区联社“三支银行”发展战略,立足自身市场定位,准确把握“扩面、增量、提质、精准”要求,着力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突出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加快推进地区脱贫攻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支农惠农”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路,深入开展农牧户建档授信工作,全面掌握农牧户家庭信息、借贷还款信息、财政补贴信息和生产生活信息等,实现“农牧户建档百分之百,有效用户授信百分之百”(简称“双百”)。通过实施“双百”信用工程,新增无抵押担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亿元,总量规模达到6亿元,占比达到贷款总量的60%。
(二)借助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支持,纯增扶贫贷款5000万元,确保实现辖区内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金融扶贫稳定脱贫。
(三)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树立“信用就是财富”理念,提高农牧民信用意识,新增信用户2000户,总数达到12000户;新增信用村10个,总数达到20个;新评定信用乡(镇)2个,总数达到2个。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17年6月—7月)
召开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措施,落实工作任务,为全面推开“双百”信用工程打牢基础。
2.实施阶段(2017年8月—12月)
一是全面完成辖区农户的信息采集,由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和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评级授信小组,负责开展评级授信,按授信金额发放贷款。
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贫困户贷款意愿、用途,创新扶贫模式,通过建立“信用社+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发展模式,发放扶贫贷款。
3.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12月)
在运行、深化巩固前两个阶段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边运行、边总结,认真查找建档授信和扶贫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增强工作质效,形成长效机制。
(二)具体措施
农村信用社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差别化信贷政策,有效整合信贷资源,不断将信贷资金向“三农”、脱贫攻坚和社会民生领域倾斜。
1.贷款额度。单列信贷计划1.5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亿元,精准扶贫贷款0.5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多伦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贷款额度起点1万元,最高额度5万元,带动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一般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2.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平均利率10%,精准扶贫贷款利率4.35%;带动户贷款按6:4比例(60%正常贷款利率,40%精准扶贫贷款利率)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含)。
3.改进信贷业务操作模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逐步以“富民一卡通”为载体,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用时起息”的信贷管理模式,以方便农牧民随时、就近借款还款,降低农牧民融资成本。
4.贷款步骤。精准扶贫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贫困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名单由乡镇经过筛选推荐给扶贫办和农牧业和生态保护局;农牧业局和生态保护局、扶贫办共同审核出具推荐书,报属地信用社审核筛选;信用社进行贷前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信用社发放贷款。具体分为两种操作模式:1.“一对一、一对多”模式。信用社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负责吸纳所在地建档立卡一户贫困户或多户贫困户在其经营主体从事劳作就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按季或按月向贫困户支付工资。2.“投资入股”模式。信用社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贷款实行封闭运行,直接转入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账户,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做担保并按期结息,到期代为偿还本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贷款作为投资入股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按不低于6%比例按年为入股贫困户分红,并按贷款利息的15%(利息差额)按月或按季补贴给贫困户。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多伦县金融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用联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数据汇总、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人民银行。负责支农扶贫再贷款资金的组织协调;
2.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审核把关;
3.农牧业局。负责审核农牧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4.金融办。负责对贷款“失信”行为进行曝光,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行为。
5.各乡镇。负责牵头做好辖区贫困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初选上报,制定、监督落实帮扶计划。
6.银监局多伦监管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支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支持扶贫攻坚和产业发展。
7.信用联社。负责全面推动落实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各项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深入研究、主动配合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做到金融扶贫“精准管理”,切实把确保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狠抓工作落实。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监督、问责机制,强化对双百信用工程进行全程督促检查,确保惠民扶贫双百信用工程横向协调服务到位、纵向指导考核到位。
(三)加强信息反馈。对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便于协调解决。联系人:殷向宇,联系电话:4529259,139047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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