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7-00638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多伦县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多政办发〔2017〕85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题材分类 政府办文件
生成日期 2017-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多伦县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多伦县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31日

 

多伦县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17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7〕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新老疫点消毒灭源、采血检测、灌服免疫、检疫监管、风险评估、个人防护、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灌服免疫密度达到100%,阳性畜扑杀率达到100%,拔除疫点、规范消毒面积达到100%,疫点档案规范率达到100%,同时年内争取通过布病防控控制区标准考核验收。

  二、工作措施

  (一)流行病学调查。一是县动物疫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各自辖区内的养殖场(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户为单位认真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每月开展一次,调查范围为5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村,每个村20户,同时每月抽查规模化猪场、牛场、羊场、禽场各1个。二是针对畜间流产可疑畜群、外购牲畜、人间新发报告病例等关键环节、重点地区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追溯性调查,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及时掌握畜间疫情动态,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布病基线调查。按照国家农业部、卫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布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做好布病基线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牛羊养殖方式、数量和不同牛羊的场群阳性率、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掌握牛、羊等易感动物布病的流行状况,划分出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并形成布病基线调查工作总结,在6月10前向盟动物疫控中心提交总结报告。

  (三)布病监测。2017年,全县计划检测牛羊0.325万头只(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监测面覆盖5个乡镇50%以上的行政村和50%以上的自然村,其中种公畜100%检测。检测羊年龄按照当年3月龄以上到免疫前的新生羔羊、1周岁后备羊和成年羊三类,数量按三种类型各占1/3的比例确定。同时对全县存栏5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布病抽检。对检出的阳性畜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拔除疫点。

  (四)灌服免疫。2017年,我县在布病防控控制区标准考核验收结束后开展灌服免疫工作,继续使用封闭式投药枪对存栏牛羊(包括奶牛)按常规剂量开展布氏杆菌活疫苗(S2株)强制灌服免疫,对新生和补栏的牛羊及时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均达到100%。防疫员做好防疫记录,及时填写《防疫员免疫台账》。

  (五)集中消毒灭源。农牧部门要制定集中消毒灭源工作方案,列出具体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于春、秋季节重点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卧盘、活动场地进行消毒灭源行动,确保污染圈舍、场地浸透3cm以上,硬化地面、墙面等连续多次消毒。同时做好消毒灭源建档立案工作,对畜主、棚圈、消毒罐车消毒浸泡度留彩色照片,存档备查。并及时汇总情况,以周报形式报至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消毒灭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检疫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检疫监管,严禁没有佩戴标识和没有产地检疫证的牲畜进厂屠宰加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内蒙古指定通道大河口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运行管理。强化易感牲畜调运的报批、报检手续,加大对种畜、奶畜、贩运集中点、育肥大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点的监管力度。严禁易感牲畜由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的流动。建立布病疫情巡查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及时发现布病疫情的,并对未经检疫购入外地易感畜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按规定无害化处置患病牲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七)布病风险评估。农牧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畜间布病防控工作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置、动物防疫条件、设施设备、制度落实、检疫监管、档案记录等因素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邀请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进行进一步审核把关后形成布病疫情风险评估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八)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防护制度,规范操作,防止兽医、防疫员感染。对疫点采血、免疫,实行“双封闭一保护”和“双压尘消毒”措施。

  (九)宣传培训。通过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宣传单、明白卡、挂图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做到防控知识进村、入户,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要进一步抓好各级兽医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布病防控知识、技术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执行中更加科学、规范。

  (十)督促检查。县党政联合督查室将适时开展布病防控工作督查,确保免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布病防控备案制度。按照自治区、盟、旗县市(区)三级备案制度要求,加强布病防控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将布病免疫、流调、检测、扑杀、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消毒、发放扑杀补贴等原始资料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做到“一点(疫点)一档一案”,并逐级上报。

  三、经费保障

  (一)资金筹措。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和《锡林郭勒盟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锡署办发〔2014〕83号)要求,将流调、检测、扑杀阳性畜、无害化处理、强制免疫、检疫监管、证章标识、防疫员工作报酬、防护用品(按500元/年·人的标准为嘎查村防疫员解决防护服装和设备)、消毒药品、消毒设施、疫点梳理、疫点回访、消毒工时费、生物药品购置费等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在布病防控工作开展前,将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农牧业局(兽医局),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资金管理。农牧部门要加强布病防控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将布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调度,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农牧、卫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农牧、卫计等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合作机制。实行部门例会制度和疫情信息通报制度,每10天互通一次信息,共同分析疫情和研究防控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人畜间疫情,联合开展检查指导,进行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兽医局要按时向盟级上报周报、月报、年报表及布病分析报告、布病风险评估报告、病畜扑杀备案表、消毒工作总结和半年、全年布病防控工作总结,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建议,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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