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6-01559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题材分类 政府文件
生成日期 2016-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全社会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逐步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观念,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集中行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果。

  (二)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保护措施与长效管护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2.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3.利用网络、运输工具、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重点打击整治场所

  1.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的区域。

  2.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旅游产品销售场所。

  3.特色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

  4.车站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三)重点打击的区域

  大自然保护区,水库、湖泊、湿地,旅游景区景点,重点生态工程保护区、封育区等区域。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召开多伦县今冬明春“护生”专项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召开会议、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县干部群众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1日—5月20日)

  1.2016年10月28日—11月20日。由林业局牵头,森林公安局、环保局配合开展过境候鸟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境内候鸟迁徙重点地区的巡护检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

  2.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由食药工商监督局牵头,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配合清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餐馆、县域内的大小冷库等极易发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场所,对非法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3.今冬明春,由多伦县林业局对候鸟迁徙到县域内的情况进行摸排,摸清我县境内野生动物分布情况及候鸟迁徙情况,进一步明确巡护和看守重点地区,对全县重点地区增设管护力量,有效防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

  4、森林公安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对涉嫌非法使用枪支狩猎的案件予以重点打击,在涉枪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森林公安与公安局密切配合,集中警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一批涉枪打猎的恶性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5月21日—5月31日)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保护野生动物存在的问题及好的方法,以便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成立领导小组,责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建军  副县长

  成  员:薛树彬  政府办副主任

  范金秋  林业局局长

  宋喜武  农牧业和生态保护局局长

  岳金栋  水利局局长

  刘  涛  环保局局长

  刘守峰  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戚建设  公安局副局长

  马  铭  森林公安局局长

  田  欣  多伦诺尔镇镇长

  侯利军  大北沟镇镇长

  李福海  大河口乡乡长

  郭宝峰  蔡木山乡乡长

  张立新  西干沟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马铭(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构建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全社会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群众举报不法份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案件性质给予奖励2000-20000元,举报电话:0479-4529731、13947917606、13947943893。

  (四)加大巡查力度。在候鸟大迁徙时,林业主管部门要在重点地区内临时增设管护人员,昼夜巡护,做到重点区域有人看管。对野生动物栖息重点区域,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五)建立联动机制。公安局要安排治安、交警、刑警等警力,做好与森林公安干警的配合工作,保障各治安卡口的监控系统正常使用,掌握出入车辆等监控信息,充分发挥治安卡口作用,切断非法运输通道。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保护野生动工作职责,对保护工作开展不利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追责。对于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捕杀、盗猎野生动物案件,或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说情等情况,将由监察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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